新三板此前频发的“乌龙指”交易及屡禁不止的“一分钱”交易或将成为历史。
全国股转公司日前下发《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称,自3月27日开始,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若无前收盘价的,为促进交易达成、提高价格发现效率,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一位接近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与近期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股票出现多起因投资者误操作导致的异常价格成交情形有关。
事实上,此前的确有新三板公司的交易出现过误操作事件。就在本月,宁波水表“乌龙指”事件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一名投资者以1970元/股申报购买了2000股宁波水表,并且该交易最终成交,创下新三板历史以来最高股价,两笔交易每次成交1000股,合计成交394万元,振幅高达8901%。后据了解,宁波水表正常的股价基本维持在20元左右,两笔交易应为买家误将“19.70元”输成“1970元”所致。
这并不是新三板协议交易历史上的首例,因此业内普遍呼吁监管层应尽快出台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有利于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形成更为公允、更加稳定的市场价格,也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风险防控和平稳运行。
目前新三板市场主要以协议、做市两种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中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完全可以私下协商,很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据了解,新三板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与竞价交易最大的不同在于,协议转让下,买卖双方可以任意价格成交,采取买卖自愿原则。
如今政策落地,依然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担忧:此举是否会在交易活跃时影响协议转让的类竞价性和连续性、活跃性或大额交易?
东北证券(000686)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表示,不排除对正常交易的流动性、连续性、活跃性的限制,影响正常协议转让的波动,难免会存在一些“误伤”,但这个成本是在正常承受范围之内。